妻子患抑郁被丈夫无情的抛弃
妻子患抑郁被丈夫无情的抛弃?本市一女子生育后得了抑郁症,家庭矛盾加深。在治疗病情过程中,丈夫不仅没有照顾,而且还提出了离婚。女子无奈找到市妇联寻求帮助。
芳芳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家庭危机出现在她生孩子之后。孩子早产,体质较弱,丈夫和婆婆把精力都转移到孩子身上,忽视了对芳芳的照料。更不幸的是,芳芳患上了产后抑郁症,整天郁郁寡欢,无精打采,引起了婆婆的不满。每当婆婆看到儿媳情绪不佳时,就认为是儿媳给自己摆脸色,婆媳矛盾逐渐加深。加上年轻人与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照顾孩子的理念不同,使得双方矛盾升级。
婆婆多次向儿子诉苦,又引发了夫妻矛盾。婆媳矛盾、夫妻矛盾交织在一起,使这个家庭整天处于“战争”状态,频繁的争吵,使得芳芳的病情更加严重,开始出现整夜失眠、精神恍惚、易发怒等情况。
此时,芳芳的丈夫才意识到妻子心理出现了问题,带她去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芳芳患上了产后抑郁症,且情况严重,不得不住院治疗。经过4个月的住院治疗,芳芳的病情有了好转,为了让芳芳更快的恢复,芳芳的父母把她接回娘家暂时居住。
芳芳的丈夫在芳芳最需要的时候,却表现得较为冷漠,在芳芳住院期间很少看望她。没过多久,芳芳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芳芳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鉴于芳芳一直在歇病假,近六个月的工资收入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符合法律援助项目的援助条件,市妇联指派志愿者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援律师先帮助芳芳对她目前婚姻状况进行了梳理分析。芳芳与丈夫经过多年恋爱后自愿结婚是有感情基础的,芳芳患上产后抑郁症后,对两人婚姻持否定态度的是婆婆,婆媳矛盾并不等同于夫妻矛盾,更不意味着夫妻感情破裂,而且双方的孩子年幼,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
律师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芳芳患病期间,作为丈夫应该积极帮助患病的芳芳治疗,而不是选择离婚,逃避自己作为丈夫的法定义务。随后,律师与芳芳的父母一起前往天津市安定医院调取芳芳患有严重抑郁症的诊断证明,说明其现在不适宜离婚。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芳芳丈夫的离婚诉讼请求。同时,律师和办案法官积极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再给彼此一次机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以案说法】
A. “判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芳芳与丈夫感情基础比较好,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也很好,只是在生育女儿后,由于芳芳患病,引发婆媳矛盾,导致了夫妻矛盾,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所以法院在调查事实和充分听取芳芳代理律师的意见,未判决他们离婚。
B. “夫妻离婚时一方有困难的可要求对方给予经济上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芳芳因患病导致生活困难,就可按此规定,要求其夫给予经济上的帮助。
C. “谁主张谁举证。”
妻子患抑郁被丈夫无情的抛弃?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原则。收集、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是依法维权的基础。芳芳不同意离婚,就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并未破裂,或是证明芳芳现在情形不适宜离婚。市妇联志愿律师在芳芳和家人的配合下,调取了充分的证据提交给法庭,法庭采信了这些证据,所以芳芳得以胜诉。